競選服務處納勞基法 藍綠都反對
〔記者陳曉宜、邱燕玲/台北報導〕勞委會
酒店兼差研擬將民意代表選舉服務處工作人員
酒店經紀納入勞動基準法,藍綠立委
酒店兼差多表反對,認為競
酒店經紀選時期工作人員多為臨時性、兼職打工
酒店兼差或義務幫忙,申報勞保有困
酒店經紀難。國民黨立
酒店兼差委吳清池甚至質疑,此舉
酒店經紀唯一好處,是幫勞委會衝高就業數
酒店打工據。
行政院勞委會今天將邀集
酒店經紀國民黨籍立委,研商民意代表
酒店打工選舉服務處適用勞基法。勞委
酒店經紀會指出,為保障勞工基本
酒店打工權益,勞
酒店兼差委會持續擴大勞基法適用範圍,包
酒店打工括「
酒店兼差地方民意代表雇用之助理人員」、「政黨雇
酒店上班用之勞工」、
酒店打工「全國
酒店上班性
酒店打工政治團體雇用之勞工」
酒店打工」都已適用勞基
酒店上班,但「民意代表
酒店打工選舉服務處」的受雇者尚無
酒店上班勞
酒店兼差基法保障,
酒店上班因此,研議納入
酒店兼差適用勞基法,亦即包括
酒店上班加班費、退休金等都必須
酒店經紀依照勞基法規範。
酒店上班
國民黨立
酒店經紀委吳清池表示,民代競選總部
酒店上班 工作人員都是臨時性的接線生或工讀生,以時薪論酬,有時甚至做不到幾天就離開,若要報稅或申辦勞保有其困難,此舉唯一好處只是衝高就業數據,對於選舉工作人員的權益保障效果不大。
國民黨立委徐中雄表示,勞基法適用對象須有雇主關係,以他自身的競選總部為例,都是一些義務幫忙的志工、親友,如何適用勞基法?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蕭景田也表示,選舉工作人員多為兼職,在正職工作單位已參加勞保,加上其協助競選活動時,都有投保意外保險、團體保險,勞委會的建議是多此一舉。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表示,勞委會有本事應先將四人以下公司未納勞保的六萬多人納入比較實際,不要口說支持卻忌憚國民黨立委又不敢出來講話、不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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